更新时间:2022.10.17
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生效时间: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其他的仲裁裁决,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四十五日,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劳动关系的争议而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劳动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时效制度,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规定是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一年。劳动仲裁时效有以下情况时中断或中止: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
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一般有一年,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但如果是在职的劳动者追索加班费,不受该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合同终止的,则应当在一年内及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