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权主张独立的权利,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之间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以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否具有独立请求权为标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4、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虚假诉讼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
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会因为以下事由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如果诉讼时效中断的,则诉讼时效会从中断事由消失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由于刑诉诉讼中的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财物损毁的,基于对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保护,以及诉讼便宜原则,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向被告人主张民事赔偿。同时如果
刑事诉讼法中的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以及财产权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也就是说,本来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问题,现在通过刑事诉讼程序一并审理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
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标准是: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分段累计交纳; 2、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立案需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且属于民事诉讼受理范围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
民事虚假诉讼罪指的是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