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4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铁或者部分丧铁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双方当事人不续签的,会自动终止。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则单位不用补偿劳动者。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话,不会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同意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原因对劳动者进行辞退的,也需要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不愿意续约的一方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如果是单位不愿意续约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要依法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续约的,则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情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他。
劳动合同终止具体要办理以下手续: 1、依法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2、办理档案和社保的转移手续; 3、结算工资; 4、发放相应的经济补偿; 5、劳动者需要办理好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率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包括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