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是,1、主体是属于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专门负责动植物检疫的检疫员;2、检疫工作人员发生了违背法定职责的行为,对应当检疫的并未进行检疫,或检疫证明延迟作出以及检疫证明内容具有不正确性;3、因前述行为造成了国家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第四百一十三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规定,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条件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人员;主观上是过失;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上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
本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不正当行为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动植物检疫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犯
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主要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进行区分: 第一,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从承担责任的内容上不同。刑事责任是除了涉及财产以外的,主要涉及的范围是责任人的生命和人身自由;而民事责任主要涉及到的范围是责任人的财产利益; 第二,刑事责任和民事责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是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信赖的利益损失; 3、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其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