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范围有以下几点: 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4、
股权质押后,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一般在解押前不得转让。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相关规定有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
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方式: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借款合同纠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是: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当事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其管辖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有管辖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没有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由合同中约定的法院管辖,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约定管辖的,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合同的管辖规定包括以下内容:被告在我国境内无住所,但合同在我国履行,或者标的物在我国、对方的代表机构设在我国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辖。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并不当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原则,只有与不动产物权相关的纠纷方能适用。现实中,因商品房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在房屋没有竣工验收交付业主、办理产权登记之前,房屋的所有权没有转移,开发商与业主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一般属于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如下: 1、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法院有约定且约定有效的,应适用其约定。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不专属管辖。破产案件以及不动产案件则属于专属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纠纷由被告的住所地管辖以及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