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有: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对于符合上述无效婚姻情形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
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1、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该无权处分财产的部分无效。 2、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胁迫、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4、遗嘱被篡改的。 5、伪造的遗嘱。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遗嘱人立遗嘱
以下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1、婚姻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男女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且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男女双方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首页复印件并在户籍所在单位盖章; (二)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三)三张2寸红底的两人合照照片。
进行结婚登记需要下列材料: 1、双方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当事人要带齐以上材料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去登记结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 1、双方的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提交。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1.需要携带的资料。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记处拍取。男女双方中有过离婚情况的,还要携带离婚证。如果经过婚前检查还要提交婚前检查报告。2.办理结婚证的条件。男女双方
结婚登记需要户口证和居民身份证。登记结婚手续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有户口证和居民身份证;必要时,登记机关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允许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的男
结婚需要的主要证件包括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2寸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拍摄。如果无法取得户口本,可以拿着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材料。1、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2、双方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登记处可复印一份);3
第一,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要求的是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的是有效护照,外国人要求的是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第二,双方没有配偶和没有直系或三代内旁系血缘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需要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