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1、离婚事项不是自愿的; 2、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 3、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4、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在下列情形中,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上述情形可作为双方
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申请登记结婚的资格条件有: 1.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4.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况,如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
一、哪些情况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到驻在国的中华人民
1、离婚协议没有达成; 2、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3、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或该精神病人除配偶之外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作为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情形有: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查封期间申请登记的等。
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房屋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查封期间申请登记的等。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