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一、商标专有使用权,也就是商标专用权。它的定义是,商标所有人对注册商标拥有直接的支配权。商标专用权表现为注册商标所有人能够为一定行为,特别是以独占使用为主要内容和特征的行为,具有积极作为的意义,因而也可以把商标专用权称为商标注册的积极效力或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规定: 1、注意对商品质量的控制; 2、注重被许可人资格的审查; 3、注意对商标权维护; 4、加强被许可人商标使用的监督。
商标可用范围是:按照注册时核定的范围使用。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商标使用年限包括商标有效期,商标续展期,这些时间期限。关于商标的使用年限: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第37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从允许注册之日起计算。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法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因此,“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一规定应适用于服务商标。尽管服务所具有的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督促许可方须在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向商标局办理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
红十字标志使用范围如下:1、武装力量的医疗机构;2、参加救助活动的红十字会;3、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内外的志愿救助团体和医疗机构;4、经国务院或者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国际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红十字作为保护性标志使用时,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权人可以与他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
商标权使用的规定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如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希望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就应该以注册为前提条件。只有经过商标局审核批准以后,商标专用权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注册商标是具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