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在以下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
以下情况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
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等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无效;②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③违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④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⑤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等等。
格式合同或格式条款的法律效力是:条款依法订立有效,但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下列格式条款是无效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格式条款;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等。
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分别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合同格式条款认定无效: 第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者减轻自己的责任,而加重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责任或者是限制其主要权利的行使; 第二,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了合同一方的主要权利; 第三,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以下情形条款是无效的: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格式条款在合同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等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条款在下列情况下无效: 1、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2、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