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合同条款无效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二)提
《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规定了下列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
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4.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定式合同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
合同条款无效情形有: 一、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以及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还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 二、订立合同条款内容不合法,包括违反法律
合同条款约定无效的情形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条款如果只是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格式条款在缔约主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等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格式条款主要分为如下几种:一是由单个企业自行拟定的格式条款,并被记载于合同书中。二是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制定,被有关企业直接采用而记载于合同书中。三是以公告、告示的方式明示,如以使用须知、通知、说明、告示等形式将格式条款张贴于一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