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在校学生实习受伤可以认定工伤,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具备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资格,不属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范围,不应认定为工
实习期间有工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劳动者已经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校生实习期间受伤,因为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医疗费;护理费;其他。
工伤住院期间的赔偿如下: 1、只要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国家规定的可以报销的药品,所有的工伤医疗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另外除了医疗费外还可以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报销伙食费; 3、如果去外地就医的,经同意后交通费
医疗费,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
应届生在实习期间受伤,一般不能算作工伤。应届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应届生也不具有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而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大学生在实习期内也能够拿工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
在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由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与用人单位事先对责任的分担有约定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分担责任,但该项约定不能构成任何一方对实习生受伤的免责。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工伤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的工资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相关赔偿。
大学生实习期可以签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实习生属于工伤赔偿主体。作为工伤赔偿主体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其中包含实习生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