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
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等;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一、无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 二、放弃优先债权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
破产债权的申报范围有: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
破产债权申报范围包括破产宣告未到期的债权,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且提供相关的证据。
破产债权申报的方式有向管理人进行申报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还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主要包括: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根据企业破产程序中各种债权的特点,债权可分为以下类别: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 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
破产债权申报的类别介绍有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已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等,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
破产债权申报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包括: (1)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未到期的债权; (3)附利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4)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