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地实践,目前职工安置的主要途径有: 1、提前退休; 2、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自谋职业; 3、领取经济补偿金,进入失业保险; 4、利用关闭破产企业有效资产重组安置。
存在下列问题: 1.相关的法规体系不完善。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制定统一的股份合作制法规。随着改革进程的加深,现有法规难以适应逐步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普遍认为股份合作制改革与发展缺乏统一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引导。 2.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
1、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 ⑴对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⑵对解除劳动合同后没有与改制后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失业保险的职工,改制企业应以现金支付经济补偿金。 2、留用到
企业破产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且企业应当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且在清偿债务时优先清偿。
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事由而解散,但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职工安置方案制订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依法处理好“新企业”与“老职工”的劳动关系,避免因安置不合法、不合理而出现员工不满引发社会群体性事件。 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企业改制中不是都要对职工进行安置补偿的。若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双方属于劳动关系,不具有国有职工的身份,就不用进行安置补偿。
企业改制员工维权,可以有几种途径选择: (1)首先选择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大家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 (2)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
对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当一次性提取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对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按规定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单位改制的,如果工伤职工转入承继单位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企业改制赔偿员工的标准:如果劳动者工作未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工资补偿;每满一年按照一个月工资赔偿(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这里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且赔偿年限最高为十二年。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国企改革人员的安置办法: 1、员工身份置换,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买断工龄,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3、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