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行政复议。交通事故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无法申请行政复议。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向支队事故处申请复核。
拆迁补偿标准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
拆迁安置合同可以行政诉讼。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存在下列事由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需要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的,如果需要签字,应该是送达签收。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 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
有交通责任认定书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那么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复核的时候需要提交证据,否则复核结果并不会改变。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都能向法院起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不可以起诉,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鉴定意见,原则上属于证据,不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无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人事处分是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人事处分属于人事部门内部问题,《行政诉讼法》对诉讼事由的规定,当事人以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都是需要实际做出事故责任的认定书的,这样才能对事故做出具体的处理。而要是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话,其实此时也是不影响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不过缺少了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最终的结果不利于当事人。
当事人对强制传唤不服是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因为这是司法强制传唤属于司法行为。只有具体行政行为才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比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