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如下: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以下几项: 一、关于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关于时事新闻。 时事新闻作为一种事实,是不为著作权法所调整的。但作者根据时事新闻所创作的时事新闻作
著作权纠纷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行政处罚,即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工具等行政措施; 2、自行和解,即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承担; 3、刑事处罚。
一共三次修正。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三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一共经历三次修改,2020年11月为其第三次修改。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对《中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
以下属于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欣赏、适当的引用说明等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法定情形; 2、使用新闻报道经发表的作品、临摹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等的法定情形。
对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司法措施,分为民事侵权责任、行政侵权责任、刑事侵权责任三个方面。 一、民事责任,主要在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赔偿数额的计算在《著作权法》第49条予以规定。 二、行政责任,主要有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著作权法,存在以下保护范围: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建筑作品、音乐作品等。即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从中国以往的司法实践看,编曲者的智力成果在著作权法上的地位并未得到承认。编曲的劳动无法独立表达,因此一般并不存在一个独立的编曲权。编曲曲谱并不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独创性,不能成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著作人身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为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