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如果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未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等。
在我国若是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他。
解除代通知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 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
解除代通知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代通知金产生的基础在于预告解除,即当一家单位以员工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或者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提出解除时,又不愿意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才应当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如果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也是没有
代通知金支付情形有: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如果有以下情形,但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新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关于代通知金的相关规定包括:如果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一般可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
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况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