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比如说: 1.人民检察院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
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依据刑诉法第16条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是可以无罪释放的: 1、犯罪的情节是比较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行为的。 2、犯罪案件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而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作出了规
检察院提审与释放时间无关,只有犯罪嫌疑人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才会释放。
假释的条件 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是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一、有可能无罪释放。 二、刑事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后,在符合规定情形的情况下,犯罪嫌疑是可以无罪释放的,如果被害人对嫌疑人无罪释放的决定不服的,是可以提出申诉的。 刑事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依据刑诉法第
您上诉的话可能检察院抗诉,发回一审法院再审,重新改判,再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
1、刑事案件从区检察院转到市检察院,是因为区检察院在审理公安部门移交的案件后发现,案件隶属中级法院管理范围,依法提请上级检察机关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基层人民
案子从派出所移交检察院,一般是指,案件侦查终结后,查明犯罪事实,证据充分,移送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起
检察院不受理案件的,那么可以从收到决定的10日内,向上级的检察院申请复议。其他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其他办案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决定不予立案的,负责侦查的部门需要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清楚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从作出不立案决
刑事案件能够和解,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能够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