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要视情况而定,若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则可以依法转让;若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则不可以转让该使用权。若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则该土地是使用权转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合同专用章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原办理刻制合同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报告,并在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合同章作废。需要重新刻制的,要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补刻。在补刻期间如果要订立合同的,可以由法人签字代替。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
一般情况下,住房的所有权是没有时间期限的;但所住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会按照住房的具体性质一般分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商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是50年,商业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40年,一般如果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业主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自成立,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就宣告成立;这时候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特别规定的,合同就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就算合同丢失,也不能阻止合同的效力发生。而且合同具有相对性
合同原件丢失也不要慌张,丢失合同原件的一方应当及时联系对方当事人,并且告知对方相应的情况。首先,如果合同只是刚刚成立,合同双方都尚未履行合同的义务,这时候丢失了合同的原件,对方就可能会主张合同尚未成立。由于自己一方无法拿出合同的原件,就难以
房产合同丢失后如何处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1、如果已经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取得了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双方就房产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房款支付等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已经不会再就房产合同履行问题有任何纠纷,则房产合同丢失并无影响,不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指的是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人缴纳补偿金或者安置费等之后,将该土地交给其使用,或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人使用的一种行为。通过划拨的形式,所得的土地使用权,除了行政法规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一般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土地权属材料。2、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
借款合同丢失了的处理办法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协商签订一份新的借款合同; 2、债务人不配合签订的,则债权人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如下列证据: (1)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 (2)借款时在场第三人的证言; (3)通过手
土地使用费的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一般是指,新增建设用地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