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应出具下列证件: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出具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出具有效
登记结婚不可以随便在哪登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必须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有一方不是内地居民,那就必须到内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起诉离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管辖原则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离婚并不一定要在登记的地方离,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
办理离婚登记的材料包括:夫妻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到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可以是女方,也可以是男方。
以下材料是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所需要提交给民政局的,包括有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除此之外,还要提交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由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的手续如下: 1、协议离婚,指当事人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在自愿情况下,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等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机关填写离婚协议书,待民政局人员审核后,收回结婚证再发放离婚证; 2、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
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定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男女有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情形有: 1、一方不同意离婚; 2、双方没有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 3、办理离婚登记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场; 4、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自愿离婚依法办理登记的条件如下: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委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两张; 6、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
(1)明确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