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两者有下列不同: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适用于形成权; 2、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表现为胜诉权的丧失,权利本身不被消灭,排斥期间的法律效力表现为形成权的消灭; 3、价值取向不同:设定诉讼时
1、制度价值上的不同。虽然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都有督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的作用,但由于形成权和请求权本身的区别,他们在价值取向仍有不同。法律之所以设定除斥期间,其意义在于促使权利人及时纠正自己意思表示中的瑕疵,同时促使当事人及时辅助效力待
合同约定的期限是履行期限,当存在法定情况时才会适用除斥期间,一般从合同订立时算,而诉讼实效是当对方违约或侵权时,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胜诉的时间,一般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损害日起算。除斥期间一般体现
二者却有质的不同,主要为: 1、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请求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无需事事由法律特别规定,只需符合法院受案范围的请求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系与诉讼时效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主要区别是:保证期间首先是约定期间,其法定期间为任意性规定,在没有约定时适用。诉讼时效为强制性的法定期间。保证期间是请求权消灭期间,即其
破产债权的诉讼时效及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免除承担责任的期间。在除斥期间,债权人不行使权利,便丧失该权利,如债权人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如果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当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除斥期间的特点如下: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
普通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的区别有: 1、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超过普通诉讼时效而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会丧失胜诉权,而最长诉讼时效有20年; 2、普通诉讼时效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最长诉讼
诉讼参与人和诉讼参加人的区别如下: 两者的对象范围不同。民事诉讼参加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参与民事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参与人,包括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