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离婚诉讼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等分割,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对以下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双方约定可以分割的非夫妻共同财产。
可能会涉及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1、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主要考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一、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
(一)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有以下分割财产的典型问题: 1、夫妻之间赠与房产是否也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没过户的能否撤销赠与;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夫妻双方的住房是按揭房屋,离婚时应当如何进行分割等
分割离婚财产的标准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
离婚财产分割处理方法有: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下共同财产是法律规定在离婚可以被分割的,具体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案中财产分割判决的依据是: 1.自愿原则,即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以及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和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进行划分。
离婚财产分割如果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处理的,是需要交诉讼费的。起诉离婚缴纳的费用涉及身份关系的,每件案件为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诉讼标的在一万元以内的按照50元收取,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不等。
离婚分割房屋的情形有: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