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权转让之后,股东名册未变更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包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
1、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争议也非常多,故建议在股权转让后应依据
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是指,股权发生变动的,需要变更股东名册的,公司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来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进行三个变更手续:股东名册的变更、公司章程的变更、工商登记的变更。股权转让合同是股东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而签订的合同,其性质属于债权合同,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有限责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
股东变更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转让股权有规定的,应当遵守规定。
股权转让工商的应该通过下列方式来变更股东: 1、申请人在股权转让后的30日内提出变更登记申请; 2、出具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材料; 3、工商登记机关依法核实,办理变更登记。
有。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的影响是对抗第三人。股东名册是确定形式上的股东资格的依据,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视为股东。 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如果没有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公司。
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名册变更是有影响的。股东名册是确定形式上的股东资格的依据,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在与公司的关系中”视为股东。法律规定,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后如果没有在股东名册上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公司。
首先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公司是否设置有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是否在股东名册上进行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不过,虽然这时出资的转让在股东之间有效,但其股权转让是否具有对抗公司及第三人之效力,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在因公司之过错
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是指,股权发生变动的,需要变更股东名册的,公司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来办理。
变更股东不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向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变更股东是指股东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