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专利权人包括以下权利: 1、禁止权,即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的权利; 2、许可权,即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3、转让权,即专利权人有权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进行转让的权利; 4、其他权利。
专利权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对自己的专利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与他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而获取一定报酬;专利权人还享有请求保护的权利。
包括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独占实施权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合同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转让权是
专利人享有的权利是:独占权、许可权和转让权。独占权是指只能由该专利权人来支配、使用、处置。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转让权是指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给其他个人和单位。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请求权。使用权是专利权人实施自己的专利的权利,收益权是许可他人使用、转让专利权获得一定报酬的权利;请求权是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利。
1、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2、对库场因货物保管而配备的设备,保管方有义务加以维修,保证货物不受损害。 3、在由保管方负责对货物搬运、看护、技术检验时,保管方应及时委派有关人员。 4、保管方对自己的保管义务不得转让。 5、保管方不得使用保管的货
合同双方享有权利的合同叫双务合同。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承担的义务与他们享有的权利相互关联,互为因果,除法律或合同有特殊规定外,双方应同时对等给付,一方不能要求他方先行给付。
仓储合同中存货人的权利分别有: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人利益合同中第三人享有拒绝权,履行请求权及违约责任请求权。《民法典》明确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的,可以予以支持。但该权利能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为依据。若没有相关规定及约定的,第三人仍受合同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 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
保证人的权利包括: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权,一般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保管期届满后寄存人有权领取保管物。无保管期的保管物,寄存人可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