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保管合同做出了一系列规定,保管合同不仅要求保管人与寄存人意思表示是一致的,寄存人还需要把寄存物实际交付于保管人,保管合同才算成立,因此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管期届满后,寄存人有领取保管物的权利。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
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的权利有: 1、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保管物,并到期返还的权利; 2、除另有交易习惯外,收取保管凭证的权利; 3、经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偿保管合同的权利。
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的权利有: 1、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保管物,并到期返还的权利; 2、除另有交易习惯外,收取保管凭证的权利; 3、经协商一致可订立无偿保管合同的权利。
保管期届满后,寄存人有领取保管物的权利。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
受教育者享有以下平等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