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终审判决之后当事人对于判决决定不服,认为其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就错误的事实和理由向该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经审查确有错误的,可以发还再审。
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不是另行起诉而是再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1、如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如人民法院驳回申请再审,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
行政诉讼上诉后二审应该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的终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该申诉期限从终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开始计算。
当事人如果没有在行政判决书、裁定书等文书下达后及时提起上诉的,该法律文书一般就会生效。其中行政诉讼的判决书的上诉日期是十五日,裁定书的上诉日期是十日。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
当事人对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上诉的,法院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