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的依据是: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各种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在二审作出裁判前,一审判决不生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上诉期内上诉。在法院受理上诉后,原一审判决尚不生效,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据二审法院的判决情况来定: 1、如果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则一审判决
上诉期间,一审判决不能生效,需要等待二审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判决生效后具有以下效力: 1、拘束力:判决一旦宣告或者送达当事人后,作出
上诉状应写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具体案由;不服一审哪个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具体的上诉请求;不服原审判决和裁定的事实及理由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
上诉期间一审判决是不生效的,需要等待二审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行政诉讼一审的年限首先如果是简易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四十五天,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的话,一般审理期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才能延期申请,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属于第一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属于第二审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
(一)执行对象,所谓执行对象是指生效的执行根据,并由执行机关的执行行为所指向的目标,即执行客体。这种对象首先是以生效的裁判文书为基础的,如判决退还罚款。其次是由申请人所申请的要求所制约的。最后,也是最终确定标准,即执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或目标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为机关对于当事人与他人的纠纷作出行政裁决的具体依据为法律以及法规。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