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犯了非法拘禁重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以及致人死亡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廉政制度和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故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
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
一般来讲,从犯都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具体还是要看行为人的实际行为进行量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
非法拘禁罪是需要根据其他的情节来确定的,当然从犯应该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犯非法拘禁罪的,应该判处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且具有殴打以及侮辱情形的,从重惩罚。非法拘禁罪从犯判刑应该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在犯罪活动
非法拘禁罪既遂的判刑为: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此罪的,
非法拘禁罪从犯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通过其构成要件看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
犯了非法拘禁重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以及致人死亡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拘禁罪一般按以下规定判刑: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有殴打、侮辱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造成重伤的,处以重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
(一)关于“拘禁”。所谓“拘禁”,原指把逮捕的人关押起来,其侧重于对被害人的关押、扣押。具体来讲,是指使将被害人关押于一定的场所,从而剥夺其行动自由。此处一定的场所,通常是指如房屋般被区划、包围了的处所。 (二)关于“其他方法”。“其他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