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无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并不是不支付的理由。子女抚养费需要支付到18岁,即使扶养的一方经济条件非常好,另一方经济再差也要支付,但可酌情减少。支付的一方、接收的一方对于抚养费用有异议的,都可提出上诉的申请。首先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
女方起诉离婚不要孩子也不付抚养费,如果男方愿意抚养孩子也没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的,依法判给男方抚养,女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男方也不愿意抚养孩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谁。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女方不支付抚养费,并且不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或者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的,则女方仍然要支付抚养费。 但是支付抚养费的多少可以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
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女方要支付抚养费的,则男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夫妻双方离婚后,如果女方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女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
男方不付抚养费失踪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失踪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有正当的理由,那么可以请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例如一方在异国他乡,再次追索抚养费存在现实困难的。 2、如果对方找不到人满2年,可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离婚之后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一方的义务,应该严格按照约定好的内容或者法院判决的内容,按时支付实际的抚养费,如果一方实在无经济能力或者下落不明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一般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育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