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企业破产清算,应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债务: (一)破产费用: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劳动债权。 (三)破产人
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债权人依法向法院申报债权的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法院在受理之后依法确定。
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可以主张清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破产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停止计息。
企业破产债务应及时清算,依照破产清偿顺序清偿债务。法律规定公司停业进行清算时,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公司就需要申请破产,按优先顺序清偿债务。首先是双方协商,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履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支付令发出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
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
企业破产,股东一般不需要还债,但是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等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
公司破产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所欠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 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
公司破产后,应按照债务的优先权偿还债务,并保留公司的剩余财产。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普通利息债务后,应当按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和养老金费用,基本养老保险。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应当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