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民法典》规定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在诉讼时以及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离婚损害赔偿法定事由: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法定过错离婚时,双方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向有过错的一方请求损害赔偿。过错是指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即法定过错,具体情形包括一方重婚的;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一般考虑以下因素: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过错的严重程度、受害人的伤害程度、后果、过错方的经济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别人同居; 3、多次实施家庭暴力;
离婚损害都有如下赔偿内容: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
离婚损害赔偿有如下: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获利的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起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离婚时如下情况能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夫妻离异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存在侵权行为。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采用了列举方式,侵权行为这一构成要件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其他情形不在离婚损害赔偿之列。 (二)存在过错。只要具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即认定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之一,进而导致双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就损害行为,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具体为夫妻一方因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一般应在诉讼离婚时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离婚损害赔偿可以约定。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协议应当认定为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