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如下: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即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特定款物的直接责任人员;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个人
挪用特定款物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以下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 3、不同的行为对象; 4、犯罪的客观条件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挪用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资金和物资,情节严重,对直接责任人员造成
1.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条件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特定财物罪指的是违反财产专用财务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等方面的资金、物资的行为,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挪用特定财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用于救灾、抢险等。这些特定的货币和货物必须用于特殊目的,无论是金钱还是财产。根据《中华人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条件是: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挪用特定款物,情节严重,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
认定标准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
挪用公款罪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而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由此看来,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区别在于: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在国家机关等单位支配、管
挪用特定款物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