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复议程序包括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受理以及行政复议决定三个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治安调解行为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治安调解行为解决的矛盾属于民事纠纷,对调解有异议的,可以以纠纷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治安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申请书上应写明复议申请人及其地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和理由。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但是申请人已经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或盖章,授权代理人提交行政复议材料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或盖章,由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治安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内。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治安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上述期限内依法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在判决前或者宣告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存在行政争议的,当事人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写明下列内容: 1、开头要写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内容是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写明事实与理由; 4、写好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5、最后写好申请人的名字并附上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应写明下列内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基本身份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当事人的复议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日期。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法: 1、开头要写好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内容是申请人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日期和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写明事实与理由; 4、写好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5、最后写好申请人的名字并附上日期。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
治安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