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
医疗注意义务是: 1、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目的; 2、提供符合法律标准的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履行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疗的其他注意义务。
住院发票是在住院完成诊疗后由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住院收费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业务流水号、医院类型、开票时间、姓名、性别、医保类型、医保付费方式、社会保障号码、项目、金额、合计、预缴金额、补缴金额、退费金额、医保统筹支付、个人
医疗机构注销情形如下: 1、因医疗机构设置单位或医疗机构自身原因,不再开展医疗业务的; 2、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 3、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外迁移的; 4、医疗机构歇业; 5、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 一、医
医疗机构类别有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办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卫生保健所,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内科诊所、牙科诊所、中医诊所,急救中心(站)、临床检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处罚等等。
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医疗过程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人在医疗行为中的过失,这种过失包括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而没有预见,也包括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这两种心理状态。当然,故意也是一种过错形式,因医务人员故意侵害患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医疗注意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分为一般注意义务、特殊注意义务;一般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利益的高度责任心,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特殊注意义务,是指在具体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对
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 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治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
医疗告知义务,是医生或护士应该如实向患者介绍其病情的义务,进行临床治疗的,应当提前询问患者的同意,进行手术或者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与治疗时,应该向患者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患者的亲属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能
一.医疗注意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包括一般注意义务和特殊注意义务。所谓一般注意义务,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利益的高度责任心,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敬业、忠诚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
医疗注意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 1、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须以救死扶伤为目的; 2、医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3、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有极尽说明的义务; 4、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实施冶疗方案,并应征得患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