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2、其中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 2、与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参与行政程序,有时聘用代理人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处理本案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该代理人之有亲属关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法官、检察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中,法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法官委员会委员、法官、副法官、法官、助理法官和人民陪审员。
在民事诉讼法的回避制度中,主要的回避范围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其中,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1.当事人中有其亲属的。这里的亲属究竟包括哪些人,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瑞士《行政程序法》规定“为当事人之直系血亲或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或与当事人有婚姻、婚约或收养关系者。”奥地利《行政程序法》将“配
回避刑事诉讼法提出的程序: 1、自行提出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 二、院长决定是否同意回避。院长自行申请回避,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院长回避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同意回避;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非道路交通事故在在实际处理时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导致事故发生后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也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隐患。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非道路范围如下:1、自建自管未列入规划的城市巷弄和乡村道路,或自建自管的路面;2、用于田间耕作铺设的道路;3、农
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范围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的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需要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等。 医疗费主要根据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