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民法典》规定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除此之外的人可以成为见证人。
以下这些人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见证能力可以成为见证人,即未成年或者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成年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2、不是继承人或受遗赠的人可以成为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成为见证人
录像遗嘱见证人可以是被继承者的朋友。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是有效的。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继承人死亡的,遗嘱仍然有效,但是没有遗嘱继承人的,应当转为法定继承。
可以作遗嘱见证人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
口头遗嘱的见证人不可以是子女。 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 一是继承人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
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我国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不能,遗嘱的见证人不能是兄弟姐妹,应该由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做遗嘱的见证人。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
遗嘱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是: 1、遗嘱见证人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为非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员; 3、法律规定的遗嘱见证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民事主体才可以成为口头遗嘱的见证人:行为人需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不能是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为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如果不满足以上的条件,就不能作为有效的口头遗嘱见证人。
自立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见证人的要求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民法典中只规定了遗嘱见证人的禁止性条款,因此只要不在禁止性条款中的,即可成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