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的法定条件是: 1、子女未成年的; 2、子女已成年,但没有赡养的经济能力和精神条件的; 3、继子女与继父母没有抚养关系的; 4、子女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其他法定条件。
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 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无效婚姻的情况具体如下: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三种。且婚姻无效只能由人民法院宣告。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抚养关系变更的具体情形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2、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该方有抚
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2、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结构或者用途的; 3、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等等。
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使房屋受到损害; 3、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逾期不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可以改变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 1、与子女同住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同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具有抚养能力;
重婚首先违反婚姻忠实义务,且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原则,是违法的,当然无效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 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未满二十周岁,即为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之间不具有法定的权利义
无效的婚姻的情形有: 1、重婚,是与我国确立的一夫一妻制相违背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男女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主要是因为男女结合时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
1.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非法要求的行为后,第三人满足了行为人的不法要求。 2.行为人虽然实施了绑架行为和提出了不法要求的行为,但第三人没有按照行为的意识去做,致使行为人的不法要求未得到实现。
孩子抚养权判决给女方的情形有: 1、子女未满两周岁,且女方不存在不宜扶养的情况; 2、已满两周岁的,双方协议女方抚养,或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女方抚养;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自愿与女方生活,且女方具有扶养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形如下: 一、孩子的父母双方协商后决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抚养孩子的一方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三、抚养孩子的一方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