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买卖房屋时以下情形可以返还定金: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股东不能实现知情权的情形如下: 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3、股东有其他不正当目的的情形
离婚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由父母直接抚养还是由父母双方抚养; 2、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和教育孩子; 3、离婚后,母乳喂养的子女以母乳喂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
1、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2、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可以不付或者减少子女抚养费的情形如下: 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协议或者判决给付抚养费; 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者免除给付。
收养关系可以解除的情形有: 1、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同居;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犯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 3、送养人行使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 4、养育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有: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遗赠抚养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内容的,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遗赠权,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的,应当偿还
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形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若是因此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扶养协议的失效情形有: 1、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导致的失效; 2、遗嘱人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失效; 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造成的失效; 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5、遗嘱人生前因处分自己财产而失效; 6、对不属于自
1、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 2、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3、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