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医疗过错的鉴定有司法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两种。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进行,不服鉴定结果的,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而司法鉴定则是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不服鉴定结果的,可申请重新鉴
患方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
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
患方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机构提出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申请。即使医方已经提起了医疗事故鉴定,患方仍然可以提起医疗过错鉴定。审判机关无权加以限制。
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应当由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过错鉴定程序如下: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
当事人如果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的,可以直接与对方共同委托从事医疗事故鉴定的医学会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如果当事人将该争议提请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会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或者补充相应材料。 在委托鉴定前
医疗过错鉴定应当由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2、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方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申请,或者向相关鉴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第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2条之规定,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人。 当事人就鉴定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提出确定鉴定人的方法,当事人同意的,按照该方法确定
医疗过错可以申请到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鉴定,具体的鉴定程序为:1、患者的家属提出有关于医疗事故的争议;2、患者的家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
医疗过错鉴定由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可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