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守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任何一方可拒绝与对方签订合同,同时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与自己签订合同。 2、自愿原则:自愿原
无合同签订日期的合同,如果符合下列要件的,有效:主体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并且条款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遵从公序良俗。
签订一份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效力根据规定,依法成立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在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又无其他证据证明有试用期的情况下,应当认定用人单位放弃了试用期,双方劳动关系中不存在试用期问题。
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
三年的合同到期是没有失业金的,可以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非劳动者的主观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公司在三年合同到期以后主观决定不再续签的,而且还必须要满足用人单位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已经满一年以上。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分别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实习期签订的,一般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双方均需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而实习期间,劳动者一方还未毕业,工作期限也不同于用人单位中其他的在职员工。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只签订试用期协议是不合法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所以如果是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相关约定的,则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