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未成年人强奸罪的定罪: 1、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已经构成犯罪,但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强奸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3、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
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如果符合刑法所规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未遂也是强奸罪。对于强奸未遂与既遂的认定,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
强奸罪一般是指,违背妇女意志,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和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未遂的,法官会比照既遂犯,根据罪犯的犯罪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如果在公共场所出现强奸妇女、幼女多人且情节恶劣的情况;还有出现二人以上轮奸、并且致使被害人重
1、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即定性上是强奸罪; 2、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可以”在法律上是指是否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要考查每个案件的具体情节。“可以”在法律上也意味着可以不从轻或减轻。
强奸未遂的判刑:在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强奸未遂缓刑的规定是:如果强奸未遂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未满十八周岁,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行为人,应当宣告缓刑。
对于未遂犯应该对照既遂犯减轻处罚,但是还是会判刑。涉嫌强奸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未遂应当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不会低于三年有期徒刑。
未成年强奸罪量刑标准如下: 1、已满十四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2、不满十四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 3、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4
强奸罪既遂的处罚量刑是,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幼女的,要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