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2、适用法律不同; 3、适用阶段不同; 4、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 5、上诉期限不同; 5、案件受理费不同。
诉讼时效的效力就是指诉讼时效届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属于消灭时效。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消灭了权利人享有的胜诉权,即权利人丧失了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权利。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的行政诉讼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是: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可以补正或者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者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者更正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单一,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起诉;而且适用于驳回诉讼
一、前者适用判决,后者适用裁定。二、前者是指您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但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即败诉了;后者是指您的起诉就不符合受理条件,更别谈能不能胜诉的问题了。三、判决的上诉期是15天,裁定的上诉期是
由于这个回答只要求100字所以,只能简单的说,两者的时间不同,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案件审结后,不予受理是在当事人起诉之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前的“审查”阶段作出的不满足法定条件而做出的裁决。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