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无效的,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理。首先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其父母、配偶、子女来继承遗产; 如果他们都放弃继承,或者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遗产。 继承时同一顺序的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通过遗嘱继承的可以忽略法定的继承人,并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是遗嘱继承人的,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因此遗嘱继承是可以忽略继承人的。
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可以适用在遗嘱继承中。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遗嘱继承忽略继承人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
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遗嘱继承,前提条件是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了遗嘱,且遗嘱中明确约定了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以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有遗嘱还能继承,但是只有遗嘱中指定的人才拥有继承权。若是出现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等相关的情形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对有关部分享有继承权。
遗嘱继承可以把遗产给第二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也属于法定继承人。
转继承是适用于遗嘱继承的。适用转继承所需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不与遗嘱安排冲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