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 1、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效的,前提是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只要双方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具体如何分配,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汽车、房产以及实际所有的其他财产进行控制;并单方使用,又不能说明合理用途,该行为属于严重侵犯配偶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构成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或起诉离婚
婚姻存续期间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的。但如果存在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是可以在婚内起诉主张
共同共有关系不终止,分割共同财产不可行,婚姻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经离婚诉讼,夫妻一方或双方不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
一般不可以在婚姻存续期内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有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但是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或者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婚内分割夫妻
对于夫妻关系而言,原则上只有离婚、婚姻关系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时才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了例外情形,即婚姻存续期间有重大理由时,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包括两种情形: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共同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出轨婚前财产属个人,共同财产会多分无过错的一方。在财产的分割上还是先由夫妻协商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处理: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