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农村籍的士兵、初级士官(一级士官、二级士官)退伍后,要重新回到农村去,因此他们并未完全脱离农村集体组织,可以继续享受分配给其耕地、宅基地的优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当然也包括宅基地。村民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宅基地是不能被继承的,能被继承的是宅基地上的房产。没有户口,但是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继承房屋。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
1、农村的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向村里的村民分配,村民们在宅基地上盖房子; 2、我国现行的农村房屋征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的政策,房子和宅基地是一体的,所以农村补偿了房子一般就不会再补偿宅基地。
抵押宅基地上房屋有效,但抵押权的效力不得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存在障碍,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
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登记程序包括: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证书。权利人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
集体土地所有者应当在集体宅基地变更后三十日内,持批准文件、《集体土地所有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受理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登簿、交费领证。
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地籍测量与审核权属,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流程是: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后更换土地证书。
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流程是: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