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在二年以内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继承开始
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没有尽过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剥夺其继承权的,但可以对不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少分遗产份额。成年子女有赡养条件的,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未尽到赡养义务的,在老人去世后,对未尽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根
未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但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赡养老人也是有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四款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丧失继承权的,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有以下情形: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
继子如果和老人有形成扶养关系,即使其不赡养老人也有继承权,可以继承财产,只是不赡养老人的继子在继承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如果继子没有和老人形成扶养关系,则老人的遗产不可以由继子继承,继子不享有老人遗产的继承权。
有。如果子女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子女与其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可享有继承权。如果继子女不赡养继父母,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对继父母遗产不享有继承权。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
不赡养老人还有继承权,但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一般会丧失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