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在公司下列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解散之诉。
公司在下列条件下依法要进行清算: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解散公司的请求予以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公司的清算,指公司解散后,处分其财产,终结其法律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程序,公司除了因合并或者分立解散以及因破产解散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外,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遇到下列情况应当进行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
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依法要做清算: 1、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 2、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 3、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因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 5、因股东申请而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债权人向债务人发送律师函或者和对方协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向法院起诉,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在双方约定不明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定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 (三)经人民法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如果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暂时无力偿还的
公司无力偿还银行债务,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公司偿还债务,如果公司仍无力偿还,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如果是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存在混同的情形,公司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1、债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申请支付令和诉讼等。 2、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3、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的,还可以选择起诉。法院判决书生效后,仍不还钱的话,可以向法院
公司注销债务清算的情况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出资不足,即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不符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标准要求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符合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的,股东应当对差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