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对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不服怎么办?针对不同的主体,法律有相应的救济程序。 1、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一些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的相关决定,将不起诉的决定书送到公安机关,并且要求进行复议;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将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书,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请求提起公
如果对方不主动赔偿,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法院的法律文书已经确定的金额还不赔偿,则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
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有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另一种是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刑事案件一直不结案可以投诉,刑事案件一般会在五个月内能结案,最长不会超过十九个月。刑事案件有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有三种救济途径:首先不立案的话会收到一份不立案通知书,获得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后,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其次是向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提出自己的申请要求;最后如果是
刑事案件公安局不立案的处理: 1、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仍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2、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不立案是司法机关对案件材料审查后,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都有法定的办案期限,超过期限的可以投诉。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证据不足又拒不认罪的,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在人民法院审理阶段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做出无罪判决。
刑事案件的完整办理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公安机关立案后,根据犯罪构成进行侦查,收集相关证据;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案件,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代表逮捕;3、检察院根据逮捕的条件,确定是否逮捕;4、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认为需要提起公诉的,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量刑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不认罪的,如果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有其他客观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的也依然会判刑。嫌疑人的口供不是法院定罪量刑的唯一证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在量刑上认罪与不认罪的区别是:被告人如果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和提出的证据进行抗辩,许多检察官会认为被告人“拒不认罪”,往往建议法庭对其适用较重的刑罚;相反地,如果被告人承认被指控的行为,较少与检察官对抗,检察官则认为其“认罪态度良好”,从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