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的比例在原合伙人之间分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需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优于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优于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予以清偿。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有: 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贴、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费用是指: 1、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 1、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补偿金等; 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企业所欠税款; 4、企业的普通破产
公司破产债务清偿主要有以下顺序: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债务人所欠税款; 5、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这样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
合伙企业的清偿顺序法律规定有:先由合伙企业的资产进行清偿,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再由合伙企业人的个人资产进行清偿。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规定进行分配。
企业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依次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破产程序中所花费用和共益债务; 2、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补偿金等; 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清算期间隐匿或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