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8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判刑规定是: 1、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量刑是,如果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如197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发现
对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人的量刑是:如果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