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1.实质性条件 (1)须有连带之债的存在。 (2)债务人须履行不能。 (3)裁判有给付内容 (4)连带债务人不得为抗辩或异议。 2.程序限制 (1)申请引起连带之债执行程序开始的先决条件是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没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
1、产生的原因不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权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必须具有不同原因,即各个债务人对债权人产生给付的根据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2、目的不同。连带债务具有共同目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债务
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的这种债权称为连带债权,债务人的这种债务称为连带债务。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
有下列特点: 1.有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 2.债务为同一标的。只要多数人一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在债履行前是不确定的,并且也是不能确定的,就成立连带之债。 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同一目的。 4.多数当事人一方之间有连带关系。所谓连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不真正连带之债,是指数个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债之发生原因,对于同一个债权人,所承担的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如其中之一债务人完全履行其债务,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即因
连带之债的执行方式为:债权人可以向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提出履行全部债务的请求;而上述债务人在履行之后,可以就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向其他未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追偿。
连带之债指的就是有多个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对外负有连带债务或者是享有连带债务的债。连带债务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 在判决不及连带债务人的场合,连带之债的执行的依据是债务连带关系和判决的扩张性。在执行中,因被连带执行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一、按份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 二、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三、不同点: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